南京天光所关于开展2024年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宁天光发〔2024〕29号
研究所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7〕8号)和《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宁天光发〔2022〕31号),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南京天光所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范围为研究所在职在岗人员。
二、岗位职数设置
本次设置各岗位职数如下: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职数(不超过)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正高二级) | 2 |
三级(正高三级) | 1 |
三、 岗位任职条件
各岗位任职条件见《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宁天光发〔2022〕31号)。
此次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需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8年或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4年。申请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需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4年。
任职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四、 提交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需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A4纸,双面打印,并提供证明材料(PDF版本);
2.《岗位系列变更申请表》:确因工作性质变更需调整岗位类别或岗位系列的,请先咨询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建议经沟通后再填写申请表,签批提交人事教育处;
3.《岗位聘用材料审核表》:仅涉密人员填写,签字后纸质版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人事教育处。
(二)个人申报材料如有不实之处,经查证,由研究所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三)请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填好的审核表纸质版交至人事教育处555办公室(提交纸质版前,请先提交电子版审核表到jddong@niaot.ac.cn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提交打印签字的纸质版及证明材料)。
(四)正高岗位分级聘用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报告时间暂定10分钟,答辩5分钟。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任现专业技术等级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重点介绍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答辩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审核表和答辩报告内容严禁涉及国家秘密内容!
(六)《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及申报表格在所网-电子所务-所内规章-人力资源管理栏下载。
联系人:董嘉丹 李邦明
联系电话:85482282 85482299
电子邮箱: jddong@niaot.ac.cn bmli@niaot.ac.cn
南京天光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