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光所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宁天光发〔2024〕33号
研究所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7〕8号)和《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宁天光发〔2022〕31号),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南京天光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范围为研究所在职在岗人员。
二、岗位职数设置
本次设置各岗位职数如下: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职数(控制数) |
专业技术岗位 | 四级(正高四级) | 6 |
五级(副高一级) | 3 | |
六级(副高二级) | 6 | |
七级(副高三级) | 3 | |
八级(中级一级) | 不限 | |
九级(中级二级) | 不限 | |
十级(中级三级) | 不限 | |
十一级(初级一级) | 不限 |
三、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见《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宁天光发〔2022〕31号)。
任职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四、提交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需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A4纸,双面打印并提供证明材料(PDF版本);
2.《岗位系列变更申请表》:确因工作性质变更需调整岗位类别或岗位系列的,请先咨询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建议经沟通后再填写申请表,签批提交人事教育处;
3.《岗位聘用材料审核表》:仅涉密人员填写,签字后纸质版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人事教育处。
(二)个人申报材料如有不实之处,经查证,由研究所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三)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填好的审核表纸质版交至人事教育处555办公室(提交纸质版前,请先提交电子版审核表到jddong@niaot.ac.cn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提交打印签字的纸质版及证明材料)。
(四)正高四级、副高三级和中级三级岗位聘用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报告时间暂定8分钟,答辩3分钟。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及任现岗位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重点介绍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等方面的内容。答辩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内聘用人员,不参加答辩。
(五)审核表和答辩报告内容严禁涉及国家秘密内容!
(六)项目聘用人员被聘任为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纳入岗位聘用管理。
(七)《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及申报表格在所网-电子所务-所内规章-人力资源管理栏下载。
联系人:董嘉丹 李邦明
联系电话:85482282 85482299
电子邮箱:jddong@niaot.ac.cn bmli@niaot.ac.cn
南京天光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