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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光所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宁天光发〔2024〕33号

研究所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7〕8号)和《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宁天光发〔2022〕31号),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南京天光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范围为研究所在职在岗人员。

二、岗位职数设置

本次设置各岗位职数如下: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职数(控制数)

专业技术岗位

四级(正高四级)

6

五级(副高一级)

3

六级(副高二级)

6

七级(副高三级)

3

八级(中级一级)

不限

九级(中级二级)

不限

十级(中级三级)

不限

十一级(初级一级)

不限

三、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见《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宁天光发〔2022〕31号)。

任职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四、提交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需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A4纸,双面打印并提供证明材料(PDF版本);

2.《岗位系列变更申请表》:确因工作性质变更需调整岗位类别或岗位系列的,请先咨询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建议经沟通后再填写申请表,签批提交人事教育处;

3.《岗位聘用材料审核表》:仅涉密人员填写,签字后纸质版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人事教育处。

(二)个人申报材料如有不实之处,经查证,由研究所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三)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填好的审核表纸质版交至人事教育处555办公室(提交纸质版前,请先提交电子版审核表到jddong@niaot.ac.cn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提交打印签字的纸质版及证明材料)。

(四)正高四级、副高三级和中级三级岗位聘用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报告时间暂定8分钟,答辩3分钟。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及任现岗位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重点介绍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等方面的内容。答辩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内聘用人员,不参加答辩。

(五)审核表和答辩报告内容严禁涉及国家秘密内容!

(六)项目聘用人员被聘任为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纳入岗位聘用管理。

(七)《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及申报表格在所网-电子所务-所内规章-人力资源管理栏下载。


联系人:董嘉丹  李邦明     

联系电话:85482282  85482299

电子邮箱:jddong@niaot.ac.cn  bmli@niaot.ac.cn


件:1.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

           2. 岗位聘用材料审核表

            3. 岗位系列变更申请表




南京天光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