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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光所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宁科大〔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类别

评选类别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二)具体要求:

1、参评“三好学生”者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参加集中教学研究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5及以上,学习成绩优良,其余年级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2)积极参加学院或研究所组织的院士讲座、科研活动、文体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场次。

2、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者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成绩优良;

(2)在班级担任主要班委,积极配合学院落实相关学生工作,参与组织学生活动,积极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同学,对广大同学无私奉献,受到同学好评。

3、参评“优秀学生标兵”者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在学期间获得过表彰者优先。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研方面表现突出,在科研攻关中有重大贡献。

四、评选名额

集中教学学生

非集中教学

(高年级学生)

国科大籍

联培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标兵

5

2

3

1

18

5

2

五、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申请人请于4月23日前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报人事教育处。

2、人事教育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研究所召开优秀学生评审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4、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天。

5、报国科大南京学院。

 

联系人:黄庭威、王岚

联系电话:025-85482056、85482261

邮箱:twhuang@niaot.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申报表

   

                                      

                                 人事教育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