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光所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宁科大〔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类别
评选类别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二)具体要求:
1、参评“三好学生”者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参加集中教学研究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5及以上,学习成绩优良,其余年级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2)积极参加学院或研究所组织的院士讲座、科研活动、文体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场次。
2、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者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成绩优良;
(2)在班级担任主要班委,积极配合学院落实相关学生工作,参与组织学生活动,积极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同学,对广大同学无私奉献,受到同学好评。
3、参评“优秀学生标兵”者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在学期间获得过表彰者优先。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研方面表现突出,在科研攻关中有重大贡献。
四、评选名额
集中教学学生 | 非集中教学 (高年级学生) | |||||
国科大籍 | 联培生 |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学生标兵 |
5 | 2 | 3 | 1 | 18 | 5 | 2 |
五、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申请人请于4月23日前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报人事教育处。
2、人事教育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研究所召开优秀学生评审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4、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天。
5、报国科大南京学院。
联系人:黄庭威、王岚
联系电话:025-85482056、85482261
邮箱:twhuang@niaot.ac.cn
人事教育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