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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1年度成果奖励的通知
根据《南京天光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文件规定,为做好201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对象为研究所职工(含临时聘用和退休)、研究生(含已毕业的)和博士后,以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署名发表、获奖并按时登记备案的科研成果。
2、奖励范围包括论文、授权专利、获奖成果等(论文、专利和获奖成果都必须在ARP知识产权模块中录入),具体奖励规定请见《南京天光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成果计算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3、请成果第一完成人填写《奖励分配表》,同时提交成果佐证材料,于2012年12月30日前报科技处审查。成果佐证材料包括:正式公开出版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国际会议报告和论文他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专利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等等。
4、成果第一完成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5、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