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文章内容

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研究所全体科研人员:
    现将《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4〕118 号)转发给你们,请申请人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自2015年起,凡有公派留学意愿、拟申请院公派留学计划中“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或“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均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2、2015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已提前至当年1月,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为1年,至2016年3月。
3、申请人须提前考虑好留学期间的科研工作安排并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方可申报。
    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8日前将网上报名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人事教育处,所里审核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王华茂
    电子邮箱:hmwang@niaot.ac.cn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