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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各位职工:
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2022年3月29日开始,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手机个税APP填报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附件:1.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docx
2.附件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APP填报操作流程.docx
南京天光所财务资产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