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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位同事: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目前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开通申报汇算清缴功能,请大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如实申报工资薪金以及税务系统未统计到的其他所得。
具体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答疑,请参阅附件。
附件1: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docx
请大家重视起来,特别是需要补税的,不及时补缴会计入个人征信。
财务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