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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形象标识使用情况自查、整改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院科学传播局文件《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规范和加强院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发传播函字[2019]3号)要求,现开展全所关于院形象标识使用情况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请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重点自查院形象标识的字体、颜色和组合方式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侮辱院形象标识的行为;是否按要求在举行院级科研、管理类会议、活动,发布重要成果、事项以及制作相关材料时使用院形象标识;是否有超范围使用院形象标识或用于商业、私人庆吊活动的行为。
请于4月18日下班前将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报综合办汇总(请发邮件至tjiang@niaot.ac.cn)。如发现院内外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有不规范使用或滥用中科院院形象标识的现象,亦请至综合办反映。
附件:1.中国科学院加强标识管理的通知.doc
综合办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