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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中秋节”假期为9月13―9月15日,共3天。其中:9月13日(周六)为公休日,9月14日(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周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周一)。
    请各部门切实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请将办公室及实验室里的所有电器设备和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节日期间电梯关闭)。各部门安排加班请告知综合办备案。
    祝大家节日愉快!
综合办
200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