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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南京天光所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南京天光所全体在读研究生: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发展,根据我所具体情况,现将2008年度奖学金的申报程序和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设奖范围、奖励对象
第一条 凡在南京天光所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在学研究生,热爱祖国,献身科学,品学兼优,均可申请此奖。
第二条 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3000元/年,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10%;二等奖学金为2000元/年,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20%;三等奖学金为1200元/年,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30%。
第三条 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不能申请奖学金。
二、考核内容
第四条 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
1.思想政治道德
2.学习成绩:硕/博士一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可参考入学成绩、是否推免生、是否提前攻博等;硕/博士二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可参考开题报告成绩、上学年成绩;硕/博士三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可参考中期考核成绩。
3.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公开发表文章和获奖情况。
4.社会工作能力:是否学生会干部和班级干部等。
5.平时参加文体活动方面
三、申 请
第五条 凡符合条件的我所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即日起到业务办公室210室领取或从我所网站上直接下载《奖学金申报表》。并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回业务办公室210室。
第六条 业务办公室负责按硕士、博士在学人数的70%名额推荐、排序后上报到南京天光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组。
四、评 审
第七条 南京天光所奖学金评审组根据上报的情况,进行投票选举,最终产生获奖者名单。
五、其 他
第八条 获奖者名单在所内公布,如有弄虚作假者,经证实后取消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放奖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发展,根据我所具体情况,现将2008年度奖学金的申报程序和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设奖范围、奖励对象
第一条 凡在南京天光所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在学研究生,热爱祖国,献身科学,品学兼优,均可申请此奖。
第二条 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3000元/年,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10%;二等奖学金为2000元/年,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20%;三等奖学金为1200元/年,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30%。
第三条 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不能申请奖学金。
二、考核内容
第四条 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
1.思想政治道德
2.学习成绩:硕/博士一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可参考入学成绩、是否推免生、是否提前攻博等;硕/博士二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可参考开题报告成绩、上学年成绩;硕/博士三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可参考中期考核成绩。
3.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公开发表文章和获奖情况。
4.社会工作能力:是否学生会干部和班级干部等。
5.平时参加文体活动方面
三、申 请
第五条 凡符合条件的我所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即日起到业务办公室210室领取或从我所网站上直接下载《奖学金申报表》。并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回业务办公室210室。
第六条 业务办公室负责按硕士、博士在学人数的70%名额推荐、排序后上报到南京天光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组。
四、评 审
第七条 南京天光所奖学金评审组根据上报的情况,进行投票选举,最终产生获奖者名单。
五、其 他
第八条 获奖者名单在所内公布,如有弄虚作假者,经证实后取消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放奖学金。
业务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