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光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宁天光党字〔2023〕4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按照《中共中国科学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23〕16号)有关精神,制定如下具体落实举措。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健全工作机制、注重调研效果
坚持和完善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从实际出发确定调研活动的主题和任务,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务求取得调研实效。
要把党中央、国务院、院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研究所重要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群众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作为调研的主要内容。要紧密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考察内容;要深入一线,多进实验室、多接触科研人员和职工群众;要减少一般面上工作汇报会,多采取座谈研讨、现场查看、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调研。对基层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要本着多办实事的精神及时研究,能解决的抓紧解决;一时不好解决的,说清原因。听取工作汇报时要求调研部门如实反映和报告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更不得弄虚作假。所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
二、精简会议活动
2.严控各类会议
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压缩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
召开会议或组织活动必须主题明确、目的清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会前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要作工作汇报和一般性表态发言。召开会议须根据《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应按要求逐级报批。
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按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各类会议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确定会议时间、参会人员范围。
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视频会议一般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精简节约。要减少在异地召开工作会议或组织活动,除工作需要外,严禁在名胜古迹和风景区开会。开会要尽量安排使用内部场所。如所内不具备条件,确实有必要在所外召开会议,应当到定点会议场所召开。
3.规范出席活动
未经批准,所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及非学术类的论坛、研讨会等。确因特殊需要,所长出席上述活动向党委书记报告,其他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上述活动须报所长批准,其他领导人员出席上述活动须报分管所领导批准。除重大活动外,一项活动只安排一位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研究所工作人员不得在管理和业务职责范围内的所内活动中以任何名义,领取根据规定可享受的工资奖金待遇之外的任何报酬、费用及礼品。参加自身履职需要的各项内部评审均不得领取劳务费。
4.控制经费支出
举办会议和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制发会议纪念品,严禁借会议之机违规相互组织宴请。要充分利用会议信息系统,减少纸质会议材料,除涉密和敏感议题外,不大量印制纸质材料。对外交流合作要简化外事接待,控制接待规格和标准。
研究所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差旅费支出规定,尽可能选择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不得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减少差旅费支出。
三、精简文件简报
5.减少文件简报
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科学确定印发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布层次和传达范围。
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除部署全局性、综合性工作外,研究所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研究所各部门不编印反映本部门工作动态的内部刊物。
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6.严格文稿发表
所领导班子成员、研究所各部门负责人个人发表非学术类的署名文章,需报所党委或分管所领导批准。除研究所统一安排外,所领导、研究所各部门负责人个人不公开出版非学术类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不题字、不作序。未经研究所批准,所领导、研究所各部门负责人不得接受国内媒体、国(境)外媒体的采访,不得在国(境)外发表非学术类文章,不得为国(境)外机构、组织和人员举办或资助的非学术类研讨会、论坛、庆典、宴请等活动书面致辞、题写贺词贺信。
四、规范出访活动
7.统筹出访活动
坚持计划管理、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务实、高效、合理地安排因公出访。坚决杜绝变相公款旅游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统筹制定年度出访计划和出国预算。严控计划外出访团组,不安排无经费预算的出访团组。
研究所工作人员出访活动应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按照院、所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批。根据院批准的年度出访计划安排出访活动。
8.严守出访规定
所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出国实行总量控制。出访的国家(地区)数、在外停留天数严格按照《南京天光所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前往未报批的国家,包括未报批的“申根国家”和互免签证国家。严禁持因私护照执行公务。严格执行因公出访事前和事后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报送出访总结。严格控制出访的陪同人员和随行人员,因公出访不得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研究所工作人员要根据批准的出访任务和出访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标准,据实报销,不得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五、改进宣传报道
9.精简新闻报道
所领导班子成员公务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所领导出席重要会议活动和工作调研,所网站报道时,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重大活动可视情况宣传报道。所领导连续在同一地区的系列相关重要会议活动,可由主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撰写一篇综合稿件在所网站进行报道。
新闻稿应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突出工作成效,增强传播效果,作为报告人、主持人出席的所领导可列名报道,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一般不超过2个。
六、厉行勤俭节约
10.执行待遇规定
研究所各级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用车、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后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严禁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和公车私用。
11.树立良好家风
研究所各级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有关规定;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七、加强督促检查
12.持续改进作风
研究所各部门,以及全所各级领导人员要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基层减负,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研究所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本单位具体举措,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各级领导人员每年要通过年度述职报告、工作总结等方式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举措的情况。
13.强化监督检查
所纪委根据有关部署,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所党委报告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理。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9年4月印发的《中共南京天光所委员会关于修订<南京天光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天光党字〔2019〕9号)同时废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