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光所党员学习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参加学习的对象
全体党员
三、学习的首要任务
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学习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四、 学习的基本内容
1、政治理论,突出学习党的创新理论;
2、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党章党规党纪;
4、宪法法律法规;
5、党史、新中国史;
6、形势政策;
7、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
8、业务知识、科技知识、实用技术等。
五、集中学习要求
1、党支部形成学习例会制度。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个月组织一次,一年不少于组织六次。如遇急需传达的中央、省委、中科院、研究所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另行安排。
2、每次学习会议召集人应事先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目的,探索多种学习形式,认真做好准备,力求保证学习质量。
3、会前通知党员参加学习的时间、地点和主题。
4、学习要突出重点,并结合党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实际开展讨论。
5、遵守学习纪律,形成良好的学风。党员每次参加集体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要做好笔记,踊跃发言,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支部书记或召集人请假;每次会议支部要认真组织签到,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参学情况报党建办公室备案;因事因病缺席者,应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补课。
6、党支部要注意及时在所网上通报党员参加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的情况,以增进群众对所党组织活动的了解。
7、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学习的督促,并将积极参加学习的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条件之一。对平时不注重学习、缺课较多的党员,要及时提醒、批评,提高其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六、集中学习可结合党支部的重要议事一起进行。
七、除参加党组织的学习外,党员要积极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外,要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及其他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
八、党员要将定期参加集中学习与积极开展自学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争取真正做到思想觉悟比普通群众高一点,工作技能比普通群众强一点,工作业绩比普通群众大一点。
九、建立年终述学制度。党员在每年度的支部总结会上,要汇报自己一年来学习的收获和体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十、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