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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年终考核的通知


宁天光发[2011]40号

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江苏省相关规定,就2011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参加考核的人员为全体在职在岗职工。返聘及临时聘用人员的考核由各聘用部门自行安排。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的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与效率,及其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全所职工的廉洁自律、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况。

三、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院、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无责任事故。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职责,且所负责的部门内没有发生被所、院或司法机关查处的党风廉政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较差,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存在一定的差错与失误;廉洁自律存在差距,当年待岗(无岗)两个月以上或事假一个月以上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发生责任事故以及有以下六种情况之一者:

1、不能胜任(或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者;

2、由于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者;

3、当年待岗(无岗)、事假满三个月以上者;

4、因各种原因受记过以上处分、党内警告以上处分,尚未撤销处分以及触犯刑律,受拘留以上处罚者;

5、无故矿工,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者;

6、作为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职责,不重视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和监督,且所负责部门内发生党风廉政方面违法违纪案件被所、院或司法机关查处。

考核要坚持严肃、公正、规范的原则。

四、考核日程安排

12月7日-12月12日,个人总结。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均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各部门负责人需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电子表格请到电子所务下载中心下载。

12月13日起,各研究室/实验室及管理部门组织总结并签署本部门人员考核意见。请于2011年12月19日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人事教育处董嘉丹。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南京天光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 

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