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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一、参加考核人员的范围
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范围为全体在职在岗职工。返聘及临时聘用人员的考核由各聘用部门自行安排。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人员范围为各部门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的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与效率,及其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况,部门内是否发生党风廉政方面违法违纪案件被所、院或司法机关查处。
三、考核等次
考核坚持严肃、公正、规范的原则。年度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院、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较差,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存在一定的差错与失误;廉洁自律存在差距,当年待岗(无岗)两个月以上或事假一个月以上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岗位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发生责任事故以及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者:
1、不能胜任(或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者;
2、由于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者;
3、当年待岗(无岗)、事假满三个月以上者;
4、因各种原因受记过以上处分、党内警告以上处分,尚未撤销处分以及触犯刑律,受拘留以上处罚者;
5、无故矿工,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者。
四、考核日程安排
12月7日-12月16日,个人总结。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均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各部门负责人需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电子表格请在电子所务下载中心下载。
12月17日-12月20日,部门组织总结并签署考核意见。
各部门请于2012年12月21日前将本部门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人事教育处董嘉丹。部门负责人填写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送交综合办公室谢立华。
附件: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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