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文章内容

关于申请南京天光所2011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全体在读研究生: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发展,根据研究所具体情况,现将2011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程序和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设奖范围、奖励对象
    第一条  凡在南京天光所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在学研究生,热爱祖国,献身科学,品学兼优,均可申请。
    第二条   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2000元,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10%;二等奖学金为1500元,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20%;三等奖学金为1000元,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30%。
    第三条  硕/博士一年级学生获奖比例不低于15%。
    第四条  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不能申请奖学金。
二、考核内容
    第五条  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
1. 思想政治道德。
2. 学习成绩主要参考依据:一年级学生参考上学期成绩;二年级学生参考开题报告成绩;三年级学生参考毕业答辩情况。
3.  科研能力主要参考依据:2011年第一学期公开发表文章、专利及获奖情况。
4.  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情况。
三、申  请
    第六条  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申请者于2011年6月17日12:00前将《奖学金申报表》交回人事教育处210室王岚处。
四、评  审
    第七条  研究所组织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进行投票选举,最终产生获奖者名单。
五、其  他
    第八条  获奖者名单在所内公布,如有弄虚作假者,经证实后取消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放奖学金。
 
 
 
人事教育处
中科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