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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南京天光所2011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全体在读研究生: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发展,根据研究所具体情况,现将2011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程序和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设奖范围、奖励对象
第一条 凡在南京天光所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在学研究生,热爱祖国,献身科学,品学兼优,均可申请。
第二条 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2000元,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10%;二等奖学金为1500元,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20%;三等奖学金为1000元,获奖人数占在学研究生的30%。
第三条 硕/博士一年级学生获奖比例不低于15%。
第四条 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不能申请奖学金。
二、考核内容
第五条 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
1. 思想政治道德。
2. 学习成绩主要参考依据:一年级学生参考上学期成绩;二年级学生参考开题报告成绩;三年级学生参考毕业答辩情况。
3. 科研能力主要参考依据:2011年第一学期公开发表文章、专利及获奖情况。
4. 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情况。
三、申 请
第六条 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申请者于2011年6月17日12:00前将《奖学金申报表》交回人事教育处210室王岚处。
四、评 审
第七条 研究所组织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进行投票选举,最终产生获奖者名单。
五、其 他
第八条 获奖者名单在所内公布,如有弄虚作假者,经证实后取消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放奖学金。
人事教育处
中科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