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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的通知


全所职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8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所组织申报“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申报条件和资助额度
    (一) 重点资助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具有重大带动和推进作用,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高层次人才承担的重点项目;在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建筑业、现代农业、教育、医药卫生等六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承担的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好的项目也可按程序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资助人选的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申报项目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领域内的项目,并要求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被列为相关领域发展重点、能推动行业和产业快速发展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3.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以及已被列为前九批“六大人才高峰”资助的,一般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申报人一般只申报一项。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资助,应与江苏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不低于相应期限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申报人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对象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人才承担的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资助额度
    全省将列入“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资助的项目350个左右。根据项目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等评价要素的实际情况,分为A、B、C、D四类实施资助(“六大人才高峰”第九批培养人选项目A类资助15万、B类资助10万、C类资助5万、D类资助3万)。
    A类一般为国际先进、国内同行业(产业)领先,能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项目。高新技术类和各类创新性、应用性强的人选项目列入A类资助的重点。
    B类一般为国际先进、国内同行业(产业)领先,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项目,或具有良好市场开发前景的人选项目。高新技术类和各类创新性、应用性强的人选项目,优先列入B类资助的重点。
    C类一般为国内同行业(产业)领先,在省内同行业(产业)具有良好的引领作用,能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市场开发前景的人选项目。
    D类一般为国内同行业(产业)先进、省内同行业(产业)领先,在本行业(产业)、本地、本单位具有引领作用,能够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项目。
    二、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四)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学术水平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所在部门审核后,在9月12日12:00前报人事教育处,同时将《“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Word格式电子表发送至jddong@niaot.ac.cn
    联系人:董嘉丹
    联系电话:85482258
    办公地点:研究所办公实验大楼207室
 
                                                人事教育处
                                               2013年9月10日
    附件:1.  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