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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2014年元旦和春节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1.2014年1月1日(周三、元旦)放假1天。
    2. 春节放假按照国家发布的7天基础上,调用年休假1周。即1月26日正常上班,自1月31日至2月14日放假,遇双休日正常休息,2月17日正常上班。
    3. 各部门春节期间如需安排加班,请于元月10日前将加班安排报综合办备案(联系电话:215)。
    4. 请各部门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放假期间办公室、实验室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5. 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履行好假期值班职责,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发现问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大家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春节放假期间值班表另行通知。
 
 
综合办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