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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出访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院国际合作局要求,研究所需上报2015年度出访计划。为了做好相关上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制定要求
1、制定出访计划时,请遵照《中国科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科发际字〔2013〕193号文)的要求,明确出访目的,严格限定出访天数、国家数和团组人数。
2、编制出访项目预算经费时请注意:
(1)、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2)、一般临时出访(一个月以下)编制预算时请参照《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文)。
(3)、因公出国(境)超过1个月(含一个月)及以上的,编制预算时请参照国家公派出国(境)留学的费用标准(财教[2010]286号文)。
二、时间节点
请各出访团组将计划报给所属研究室科研秘书,经各研究室主任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报给科技处。
联系人:林素(电话:85482293;Email:slin@niaot.ac.cn)
科技处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