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天光所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我所2024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中国科学院大学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二、名额设置
初选申报名额:硕士生1名。
三、奖励额度: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国家奖学金:
1、在学期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六、 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七、 申报和审批程序: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于2024年9月26日之前办理审批手续。
2、人事教育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研究所组织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
4、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天;
5、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批。
八、 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学生的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后如发现获奖所提供的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撤销当事学生国家奖学金荣誉,追缴其所得国家奖学金全部奖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已毕业离校的,国科大公告撤销当事人国家奖学金荣誉。
联系人:王岚
电话:025-85482261
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
人事教育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