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光所关于2024年夏季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集中轮休的通知
研究所各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职工请假审批及假期待遇管理办法》(宁天光发〔2016〕35 号),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夏季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集中轮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休假天数
1.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年度以自然年计算,即从当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2024年春节放假调休已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的,应相应抵减。职工本年内还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请与人事教育处联系核定。
3.由组织上安排疗休养的,视同带薪年休假,如疗养时间少于应享受休假天数的,可补足休假天数。
二、有关安排及要求
4.各部门应根据科研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轮休。
5.8月5日至8月16日为夏季集中轮休期,8月19日起正常上班。拟休假人员按请假审批程序事前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在此期间不能休假的,可另行申请年休假调休。
6.各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应严格按照《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宁天光发〔2016〕34号)要求做好考勤工作,7月与8月考勤月报一并于9月3日前提交人事教育处。
7.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做好轮休前板仓老园区与麒麟新园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各部门轮休前,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和值班,检查关闭办公室、实验室门窗,离开时关闭电源、水源,保证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实施。各部门值班安排请于7月25日下班前报综合事务处汇总(内线电话:2215,邮箱:lsu@niaot.ac.cn);综合事务处会同各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表另行通知。
轮休期间,所领导轮流带班,值班人员务必切实履行各项值班职责,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安保办(联系电话:13915971259苏利)并妥善处置。全体所领导、各部门中层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应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做好应急响应;如遇突发情况,各部门应确保有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
8.每个人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按国家有关防疫的最新要求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诈骗。假期外出的同志,请合理安排出行,确保平安。
9.如遇重要事宜或临时紧急安排需要调整假期的,则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综合事务处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