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光所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 “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体科研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研究所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选拔条件
1. 选拔对象
研究所在岗职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专业技术人才。
支持期内的国家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选拔对象(第六期“333工程”入选者不作为选拔对象)。往期“333人才”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333人才”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2. 选拔条件
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爱国奋斗奉献;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各层次其他申报条件请参照省委人才办通知。
(网址:http://www.jszzb.gov.cn/col83/86663.html)
二、选拔重点
1.基础研究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人才。注重选拔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承担省级以上重大基础研究、重大成果转化和“卡脖子”技术攻关的人才。
2.特色产业人才。围绕我省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聚焦各地优势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方向,注重选拔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软件、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机器人、通信、海洋和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人才。
3.重点行业人才。选拔一批文化艺术、教育教学、医疗卫生、金融财会、现代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社会工作等行业人才,培养更多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的优秀行业人才。
4.优秀青年人才。加大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明确青年人才入选比例。第一层次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15%;第二层次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20%;第三层次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30%。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教育处,研究所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南京分院,通过南京分院评审后参加江苏省科技厅评审。
四、推荐名额与有关要求
1. 推荐名额:研究所可以选拔推荐第一层次培养对象2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2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4名。
2. 申请人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地填写《申请书》和准备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请各位申请人于2024年6月3日(周一)下午15:00前将个人《申请书》、附件材料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教育处(综合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凌兴乾,85482258。
人事教育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