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光所关于开展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研究所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职员岗位聘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7〕8号)和《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宁天光发〔2022〕31号),申报人员范围为研究所在职在岗人员。
二、岗位职数设置
本次设置各岗位职数如下: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职数(控制数) |
职员岗位 | 五级职员 | 2 |
六级职员 | 2 | |
七级职员 | 不限 | |
八级职员 | 不限 |
三、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见《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宁天光发〔2022〕31号)。
任职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四、提交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需提交材料:
(1)《职员岗位聘用审核表》:A4纸,双面打印;
(2)《岗位系列变更申请表》:仅申请岗位变更人员填写;
(3)《岗位聘用材料审核表》:仅涉密人员填写;
2、个人申报材料如有不实之处,经查证,由研究所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3、请于2024年1月5日前将填好的审核表纸质版交至人事教育处204办公室(提交纸质版前,请先提交电子版审核表到bmli@niaot.ac.cn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提交打印签字的纸质版及证明材料)。
4、职员岗位聘用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报告时间暂定8分钟,答辩3分钟。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及任现岗位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重点介绍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等方面的内容。答辩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5、审核表和答辩报告内容严禁涉及国家秘密!
6、项目聘用人员被聘任为五级职员岗位的,纳入岗位聘用管理。
7、《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及申报表格在所网-电子所务-所内规章-人力资源管理栏下载。
联系人:李邦明
联系电话:85482299
E-mail: bmli@niaot.ac.cn
附件:1.管理岗位聘用审核表.doc
南京天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