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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3年夏季毕业生答辩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请准备答辩的毕业生在2023年5月4日前将答辩申请材料交至人教处研究生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研究生毕业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纸质版,附件1);

2. 已发表文章全文,若文章为已接收,请提交导师签字认可的正式接收函及确认接收版的文章全文;

3. 毕业生通过国科大培养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并请导师审批;

4.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2份;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书1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发表文章或申请专利证明材料1份;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1份。

申请表等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交至研究生办公室408室黄老师处。

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办公室完成论文送审工作,本次论文送审采取盲审方式,不允许个人送审及联系评阅老师。同时,论文撰写需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论文撰写要求及分学科一级学科群的具体要求执行。

不能按期答辩的毕业生请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2),按照国科大修学期限相关规定,硕博连读生最长期限八年(从硕士入学日期算起),统考博士最长期限六年,硕士最长期限四年,超过期限将不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发布学生科研成果署名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起,研究生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除第一署名单位外,还应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其署名位次由导师决定,不做规定限制,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国科大不受理其学位申请。2018年1月前发表的研究成果按原规定执行。

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庭威

联系电话:025-85482261

邮箱:twhuang@niaot.ac.cn

 

      附件:1.研究生毕业答辩申请表.doc 

             2.延期毕业申请表.doc


  

 

中科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

人事教育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