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光所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研究所各部门、各党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电视电话会议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同时结合南京市《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第27号)》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我所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所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全体成员须7*24小时应急待命,随时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准备。研究所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督促落实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各相关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应急响应处置第一责任人,安保办主任是全所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直接责任人,各党团支部书记是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党员先锋队队长、青年突击队队长。强化责任落实,要在管住重点风险的同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以分秒必争的决心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科研教学与管理工作,严格做好人员安全、园区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舆情管控和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
2、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全所职工、研究生和物业人员需实时关注疫情和安全动态,做好自我防护。尚未完成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第三针或吸入式疫苗)的人员请及时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倡导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及时做好手消等预防性消毒,室内尽量勤通风,非必要不安排接待外来人员,尽量避免感染。
3、如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人员、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或异常的人员(包括共同居住者),请立即向部门负责人、疫情监查员和综合事务处报告(苏利13915971259、郑健13813898265),开展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建议多喝水并补充VC和营养,注意多休息,视病症严重程度选择在线或前往医院就诊,必要时请配合所在地防疫要求进行集中隔离诊治。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出入公共场所,外出佩戴口罩,减少传播风险。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做到早发现。在身体恢复健康后再回所,并戴好口罩,一周内尽量不去人员聚集场所。
4、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实行“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模式,居家隔离期间第1、3、5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完成南京市规定的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后正常来所。
5、倡导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减少聚集聚会。确需举办的,主办部门应备好防控物资、尽量缩小规模,明确专人负责现场防控,尽量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所有参加人员事先应确认自身健康状况正常。
6、物业公司做好电梯、楼道、卫生间、食堂、宿舍和会议室等重点场所消杀通风及公共用品的消毒和保洁。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天光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