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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光所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研究所各部门:

全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科院和南京市有关做好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逐级压实安全责任。各部门要以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开展安全自查和检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确保无“死角”;要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妥善处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和各项保障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坚决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全所职工、全体研究生和物业人员请务必高度重视,实时关注疫情动态,做好自我防护,做好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就有关最新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1、         研究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各相关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疫情防控应急第一责任人,安保办主任是全所疫情防控直接责任人,各支部书记是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队长。

2、         全所人员要严格遵守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非必要不离宁。因公出差或确有特殊原因需离宁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向综合事务处报备,并严格遵守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离宁期间应注意全程避开国内疫情风险地区、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或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倡导全所人员中秋、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

3、         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以及省外来(返)宁人员,应第一时间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来宁返宁报备”信息登记,或通过“我的南京”APP或支付宝“我的南京”、微信“南京的我”小程序中的“来(返)宁信息申报”专题进行登记),主动向所在社区或酒店、所属或接待部门及综合事务处报备,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建议其他来(返)宁人员抵宁时也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报备,并请告知所属部门及综合事务处。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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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议来(返)宁人员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请外省来(返)宁人员抵宁后12小时内进行一次落地核酸检测,3天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尽量居家,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出行规范佩戴口罩。请省内外市来(返)宁人员抵宁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续按本地防疫要求执行。

5、         来(返)宁人员进入研究所前,应及时登记报备。来(返)宁人员或其接待人来所前,应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向本部门疫情监查员(科研秘书或另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兼任)和综合事务处报备。外来人员进入研究所时,请扫场所码并在板仓街园区二道门门卫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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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请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与核酸检测阳性及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轨迹交叉的人员或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者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并严格遵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同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和综合事务处,在完成所在街道(社区)要求的防疫管控措施和全部核酸检测后,持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再回所

7、         举办会议或活动期间,严禁人员聚集。所有参加人员事先应确认自身健康状况正常,且无7日内疫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与核酸检测阳性及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无时空轨迹交叉。到达现场,应主动配合体温测量和查验健康码。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做好手部清洁,全程佩戴口罩,发言时可以临时取下口罩。参会人员应间隔就坐,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切勿聚集。主办部门应要求物业公司按照使用一次消杀一次的要求对会场或活动现场做好环境终末消毒、通风和清洁

8、         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或疑似新冠感染症状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综合事务处,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应全程佩戴口罩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综合事务处报备联系人:苏利(手机:13915971259)、郑健(手机:13813898265)。

 

 

 南京天光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