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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光所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经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除夕)至2月13日(正月十三)放假调休,共14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2月14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即在国家发布的放假调休基础上,调用年休假5天。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八、预计在8月1日至12日期间安排夏季职工带薪年休假集中轮休,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各放假调休期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放假离所前,应关闭办公室、实验室门窗,关闭电源、水源。期间如有安排加班,请提前1周将加班安排报综合事务处备案(内线电话:2215)。

十、当前仍要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实时关注疫情动态。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提倡非必要不离宁。假期外出的同志,应合理安排出行,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出境人员须报党委书记和所长签批。若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者曾前往或曾接触过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的人员,或与确诊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有时空轨迹交叉的,应及时向所在社区和综合事务处报告。假期结束上班前,应首先确认自身的“苏康码”为绿码且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苏康码”非绿码或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同志应主动向部门负责人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联系电话:13915971259苏利,13813898265郑健),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十一、加强安全保卫和应急值守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假期值班人员务必切实履行各项值班职责,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发现问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全体所领导、各部门中层干部和党支部书记的手机要24小时待机,做好应急响应;各部门要确保有事时能有人及时赶到第一现场,共同确保大家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假期值班表另行通知。

祝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安康、工作顺利、吉祥如意!

 

综合事务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