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光所关于管理部门中层领导人员招聘的通知
各部门:
为建立一支廉洁高效、求真务实、协作创新的高素质管理部门中层领导人员队伍,服务支撑研究所科技创新发展,本着“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坚持职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经所务会研究决定,在所内通过竞聘上岗方式公开招聘管理部门中层领导岗位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一)管理部门设置
设置6个管理部门,具体为:综合事务处、党群监审处、科技处、人事教育处、发展规划处、财务资产处,部门职责分工见附件1。
(二)本轮招聘岗位
针对上述6个管理部门,各招聘部门负责人1人(正职或副职主持工作)。
二、 应聘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6.具有在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部分岗位其他任职条件
1.科技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并熟悉本单位的科研方向和承担项目情况。
2.人事教育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管理或两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3.财务资产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4.人事教育处和党群监审处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
5.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在同一岗位任满十年的中层领导人员应进行轮岗。
6.若个人素质能力突出,但相应任职时间条件暂不满足的可聘为主持工作的副职。
三、 招聘方式、程序和任期
(一)招聘方式
竞聘上岗。
(二)招聘程序
1.应聘
报名参加竞聘者应满足上述任职条件,每名限报一个意向岗位,填写《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中层领导岗位应聘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及时发送至竞聘工作专用邮箱gbzp@niaot.ac.cn,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再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签字版。
2.资格审查与答辩
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名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成立评审专家组,组织公开竞聘答辩。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参加答辩,在竞聘报告中应简要描述本人基本情况,在科研或管理岗位的业绩、贡献,对拟聘岗位职责的理解和工作设想。
3.考察人选确定和考察程序
所务会议根据公开竞聘答辩评审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听取职工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纪委对考察对象出具廉洁自律情况意见。
4.确定拟聘人员和任前公示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发挥党委的主导作用。党务中层领导岗位初步人选应征求行政领导班子意见,由党委研究决定拟聘人员;行政中层领导岗位初步人选由党委提出任用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所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正式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正式发文聘用,由所长(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所聘任职人员试用期一般不少于六个月。
实行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能聘用为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或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三)任期与考核
任期与本届领导班子任期同步,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管理业绩、职工满意度等。
四、 日程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中午12点。
竞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中层领导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