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光所关于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和《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进行南京天光所中级及以下岗位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
本次竞聘各岗位职数如下: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职数(不超过) |
专业技术岗位 | 八级 | 4 |
九级 | 5 | |
十级 | 7 | |
十一级 | 1 | |
职员岗位 | 七级职员 | 2 |
二、任职条件
各岗位任职条件见《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宁天光发[2017]18号)。文件查询路径:电子所务-所内规章-人力资源管理。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人员范围为研究所在职在岗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该年度不计入任职年限,任职年限审核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2、从科技或支撑岗位转到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具备职员基本任职条件的可参加本次职员岗位竞聘,具体为:竞聘七级职员岗位的,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
3、请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从所网站下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及《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填写说明》,根据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在审核表中填写的所有科研业绩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职员请下载《职员岗位聘用审核表》,认真填写。上述表格下载路径:电子所务-下载中心-人事管理。
个人申报材料如有不实之处,经查证,由研究所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本次竞聘资格。
4、请于2020年12月4日前将填好的审核表纸质版交至人事教育处210办公室(提交纸质版前,请先提交电子版审核表到jddong@niaot.ac.cn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提交打印签字的纸质版及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十级和职员岗位竞聘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报告时间暂定10分钟,答辩5分钟。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及任现岗位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重点介绍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等方面的内容。答辩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专业技术岗位内竞聘人员,不参加答辩。
6、审核表和答辩报告内容严禁涉及国家秘密内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嘉丹 齐金英
联系电话:85482258 85482288
E-mail: jddong@niaot.ac.cn jyqi@niaot.ac.cn
南京天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