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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夏季高温轮休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今年夏季高温轮休安排如下:

1.     各部门需根据科研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高温轮休。

2.     8月3日至8月7日为集中休假,双休日正常放假。年休假未休满的职工,可于集中休假前后申请年休假。

3.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要紧绷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假期结束上班前应首先确认自身的“苏康码”或“宁归来”健康码为绿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健康码非绿码或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同志应主动向部门负责人和研究所应对疫情工作组报告(联系电话:13915971259苏利,13813898265郑健),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假期离开南京市的同志,应合理安排出行,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境人员须报党委书记和所长签批。如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曾接触过相关地区来宁人员,也应向社区和研究所应对疫情工作组报告。

4.     高温轮休期间,所领导轮流带班,各部门应安排好工作和值班,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综合办会同各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各管理部门值班表及各部门加班安排请于7月24日前报综合办备案(联系电话:2215),值班表另行通知。各部门正副主任及全体管理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高温轮休期间研究所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5.     全体值班人员应切实履行好值班职责,综合办值班人员还需注意加强安全巡查,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6.     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若有人员在高温轮休期间不能休假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弹性安排,管理部门可在本年第三季度内调休,科研部门可在本年度内调休。

7.     各部门应加强安全管理,放假前须做好安全检查,注意关闭门窗、水电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报综合办备案。

8.     如遇重要事宜或临时紧急安排,需要调整放假的,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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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办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