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9年度南京天光所所长奖学金的通知
全体在读研究生:
为了激励在学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奖励优秀,促进人才成长,根据研究所具体情况,现将2019年度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奖学金的申报程序和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研究所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研究生(含专业型工程硕士)。
2、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及留学生不享受所长奖学金。
二、所长奖学金设置及标准
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奖学金分为博士研究生所长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所长奖学金。
评选比例:不超过在学研究生的5%;其中硕士研究生所长奖学金不低于1人。
奖励额度:博士研究生所长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所长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
三、获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尊师重长,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品学兼优;
3、学术思想活跃,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以及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4、在科研工作中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或EI收录期刊论文2篇;或影响因子大于等于2.0的学术期刊论文1篇。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或EI收录期刊论文1篇。
(2)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已有受理的本人为第一发明人的国家发明专利两项;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已有受理的本人为第一发明人的国家发明专利一项。
(3)在研究所重要科研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或者突破某项关键技术。
5、已获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其获奖之前的成果均不得作为此后所长奖学金的参评依据。
四、申请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填写《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于2018年12月20日前交回人事教育处。
五、评审
研究所组织召开所长奖学金评审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最终产生获奖者名单。
六、其他
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经证实后将取消其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放奖学金和证书。
联系人:王岚
联系电话:025-85482261
人事教育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