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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夏季高温轮休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今年夏季高温轮休安排如下:

  1. 各部门需根据科研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高温轮休。

  2. 7月29日至8月2日为集中休假,不占用本人年休假,双休日正常放假。年休假未休满的职工,可于集中休假前后申请年休假。

  3. 高温轮休期间,所领导轮流带班,各部门应安排好工作和值班。综合办会同各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各管理部门值班表及各部门加班安排请于7月16日前报综合办备案(联系电话:2215),值班表另行通知。各部门正副主任及全体管理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高温轮休期间研究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4. 全体值班人员应切实履行好值班职责,综合办值班人员还需注意加强安全巡查,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5. 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若有人员在高温轮休期间不能休假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弹性安排,管理部门可在本年第三季度内调休,科研部门可在本年度内调休。

  6. 各部门应加强安全管理,放假前须做好安全检查,注意关闭门窗、水电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报综合办备案。假期外出的同志,请注意安全。

  7. 如遇重要事宜或临时紧急安排,需要调整放假的,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综合办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