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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全体在学研究生和在职人员:
现转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校发际字〔2018〕6号),请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类。
2、留学及资助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36-48个月,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在学研究生申请须征求导师、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方可申报。
4、在职人员申请须提前考虑好留学期间的科研工作安排,经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系统申报,并填写《南京天光所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审批表》报人事教育处。
请申请人于2018年2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人事教育处,研究所审核后统一上报。
联 系 人:周彤
联系电话:025-85482261
电子邮箱:tzhou@niaot.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zip
人事教育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