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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光所关于2017年度优秀青年人才奖评选的通知
研究所全体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调动青年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在全所形成鼓励创新、激励进取的人才发展氛围。研究所现开展2017年度优秀青年人才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具有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且人事关系隶属南京天光所;
(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龄未满35岁的科技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创新、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有个人获奖证书);
2、作为负责人成功申请两项及以上课题或项目(基金面上等效课题或项目);
3、以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及以上被SCI、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2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
4、在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研究开发工作中取得重要进展,或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年度优秀青年人才奖评选办法》和《年度优秀青年人才奖申请表》电子版请分别在所内网“所内规章-人力资源管理”和“下载中心”查阅和下载;
2、请申请人于2017年12月28日前将《年度优秀青年人才奖申请表》报送人事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hmwang@niaot.ac.cn。
联系人:王华茂
联系方式:025-85482277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