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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职工“2016年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
全体在职职工:
根据《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4]73号)、《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办法》(人字[2016]21号)和《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宁天光发[2014]39号)的文件精神,及研究所年初发布的《关于推进在职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在职职工“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学时登记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1、2016年起,研究所每位在职职工须将个人参加继续教育与培训情况在“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平台中登记,登记结果纳入学习档案。
2、学时要求:职工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学时,其中网络学时最多计入50学时,在职自学最多计入10学时,其它为线下学时。
3、对于参加培训的职工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培训任务的,不得参加当年度的评优。
职工培训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的重要指标,请大家按要求参加培训并在“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平台中登记。期间如有问题请联系所在部门管理员或人事教育处。
电子邮箱:tzhou@niaot.ac.cn hmwang@niaot.ac.cn
人事教育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