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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研究所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此次研究所拟选拔“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2名。未入选过往期培养对象的人员优先考虑。
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
4、在工程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程序
1、各研究室/实验室确定1~2名第三层次推荐人选。
2、被推荐人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填写的《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董嘉丹,联系电话:85482258,邮箱: jddong@niaot.ac.cn。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