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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的紧急通知


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16年部门预算和《中国科学院关于编制2016-2018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科发函字〔2015〕279 号)中《2016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要求》,请各部门负责人安排部门秘书或有关人员根据“附件(1)2016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要求”填报“附件(3)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表”,于12月29日下班前将部门汇总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eixi@niaot.ac.cn,纸质版请科技处、财务处签字后交综合办,综合办将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要求中的重点审核内容审核课题政府采购预算汇总上报。

填报注意事项:

1、     按照文件所述的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填报,课题编号必须填写清楚,“采购项目所属项目”栏可以增加栏目填写,“经常性商品购置项目”属京内单位采购的项目不填,科目编码、采购项目名称及非常规资金应事先与财务沟通确定资金来源,财务部门、科技处、基建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并在附件3表上签字。

2、    50万元以上(单价或批量)的采购项目、6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及车辆购置一定要填写,没有预算不得采购。

3、     填报的采购项目必须为2016年确定要采购的项目,且落实了相应的资金来源。尚未确定的采购项目及尚未落实的资金采购项目不得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待院布置2016追加政府采购预算时上报。                                                          

联系人:袭美霞  电话:85482226

 

附件1:2016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要求.pdf

附件3: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政府采 购预算表.xls

综合办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