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全体在学研究生和在职人员: 现将《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校发际字〔2015〕143号)转发给你们,请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类。 2、留学及资助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和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36-48个月,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在学研究生申请须征求导师、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方可申报。 4、在职人员申请须提前考虑好留学期间的科研工作安排并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方可申报。 请申请人于2016年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人事教育处,研究所审核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王岚 联系电话:025-85482261 电子邮箱:lwang@niaot.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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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处 201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