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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全体科研人员:
现转发《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重要说明及要求如下:
1、凡有公派留学意愿、拟申请2016年度院公派留学计划“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或“工程技术人才研修项目”的申请人,均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2、2016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当年1月,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请注意,申请时提交的邀请信必须明确2016年12月31日前派出,否则将无法通过初审)。
3、国家公派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有同学科3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
4、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5、申请人须提前考虑好留学期间的科研工作安排并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方可申报。
请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网上报名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人事教育处,所里审核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周彤,王华茂
电子邮箱:tzhou@niaot.ac.cn,hmwang@niaot.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