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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创新岗位招聘实施办法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天文光学新技术实验室三期创新岗位招聘实施办法
一. 总则
1.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全员岗位聘用制。
2.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
3.岗位的设置以有利于科学目标的实现,确保重点领域和重要学科方向,有利于前瞻性和交叉学科的发展,有利于学术队伍建设,特别是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成长为前提。
二. 岗位设置
1.根据国家天文台的创新岗位设置,天文光学新技术实验室除院士外,设有创新研究人员岗位30名,其中研究员岗位9名(包括实验室主任、总工程师各1名,由国家天文台评聘),高级工程师岗位10名,工程师岗位11名。管理与技术支撑岗位6名。另根据工作需求可设少量项目聘用岗位。
2.研究员岗位是国家天文台的核心岗位。在这一岗位上的高级研究人员,有对内组织学科队伍,拼争国际领先水平,对外争取国家任务的双重责任。
三. 招聘条件
根据科学院和国家天文台人员聘用条件规定的精神,此次申请创新岗位人员的年龄必须能任满三年聘期。
1.研究员岗位基本条件:
1) 一般应在副高岗位上有至少5年的工作经历。1991年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
2) 有相关的科研工作经历,独立承担过某一方面的重要研究工作,主持或主要参与过重要课题(项目)的全过程研究。
3) 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深厚的研究工作积累。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被同行认可和引用,或在研究和解决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科技问题上提出有创新的思路或建立了相关的知识技术储备,取得了突出成绩。
4) 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独立开展国际交流。
2.高级工程师岗位基本条件
1) 一般应任工程师满5年及以上;或获博士学位,任工程师满2年及以上。1991年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更高学位。
2) 有系统广博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相关的科研工作经历,具有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重要研究工作或组织工程项目设计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经历;
3)能够指导工程师工作;
4)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独立开展国际交流。
3.工程师岗位基本条件
1) 任助理工程师4年及以上;或获硕士学位后任助理工程师2年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1991年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2) 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有相关的科研工作经历和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研究或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的能力。
4.管理与技术支撑岗位基本条件 (岗位职责详见招聘指南)
1) 1991年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2)管理岗位应聘人员须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管理与技术支撑岗位非主系列的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四.聘任办法和程序
1.研究员岗位的聘任工作由实验室主任任组长的聘任委员会进行,聘任结果报国家天文台审核批准。
2.高级工程师及以下人员的聘任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聘任小组实施。聘任结果报国家天文台备案。
3.申请创新岗位需提交书面申报表,申请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岗位的需进行述职报告,研究员岗位竟聘人员报告时间15分钟,答辨5分钟。高级工程师岗位竟聘人员报告时间12分钟,答辨3分钟。申请工程师及管理与技术支撑岗位为书面评审。
4.申请创新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与岗位相应等级的外语合格证书。
五.聘用与考核
1.根据国家天文台规定,创新在岗人员采用分级聘用制;聘用合同一次至多三年。
2.创新在岗人员的考核按年度考核,具体按科学院和国家天文台的有关规定执行。
3.被聘人员的待遇按科学院和国家天文台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