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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间及园区改造项目选择设计单位的原则意见
2004年4月5日,所基建部门对选择设计单位提出了原则意见(见附件),并开始组织施。
附件:
关于车间及园区改造项目选择设计单位的原则意见
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园区建设的要求,以及院给予我所板仓科研工作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和精密装配车间、镀膜刻度车间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精神,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经研究所所务会议研究决定,为了更好的完成改造任务,以上二个改造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认真的进行选择。为此我们特对有兴趣参与我所二个改造项目设计的单位提出以下基本要求,欢迎参与竞争。
1、具有(建筑)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具有(建筑)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施工企业以及设计单位与施工企业的联合组可以参与竞争我所改造项目设计。请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二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或者二级以上装饰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要求设计单位在承担设计任务后一个月内首先完成二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总概算(设计概算须要有资质的人员编制并加盖资质章),并根据中科院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驸图),以供我所上报院部审查批复。
3、根据我所初步设计及总概算上报院部审查批复进展情况,设计单位在接到我所通知后一个半月内完成二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4、要求设计单位在我所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保证做到及时优质的跟踪服务。
5、希望设计单位对二个项目的设计费收费进行报价。并对我所的有关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欢迎参与设计竞争的施工单位参加二个改造项目的施工竞标,如中标施工则希望提供设计费优惠幅度。